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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08-14    点击数:


珠人考发〔20174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78号),为做好我市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一)上半年520日考试,相关安排见下表。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系统分析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中级

软件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网络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系统监理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中级

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系统管理

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安全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数据库系统

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多媒体应用

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初级

程序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网络管理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处理技术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3:00-15:30

16:30-19:00

应用技术

机考

(二)下半年1111日考试,相关安排见下表。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系统架构设计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网络规划设计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系统规划与

管理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中级

软件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网络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软件评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系统监理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嵌入式系统

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电子商务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初级

程序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网络管理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处理技术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3:00-15:30

16:30-19:00

应用技术

机考


   二、考试地点

全省设13个考区,分别为省直(含阳江、肇庆、清远、云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含梅州、汕尾、潮州、揭阳)、韶关、河源(含惠州)、东莞、中山、江门、佛山、湛江和茂名考区。全省报考信息处理技术员的考生在广州考试。高级资格的考生除深圳外,均在广州考试(该级别深圳考生由深圳市考试院承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报名。2017年上半年520日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3159:00-4117:002017年下半年1111日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8219:00-98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请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所属地市进行报名。

2.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3.电子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和信息填报后,请下载打印《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自行妥善保管。《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状态显示“已缴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确认后,费用将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网上缴费以网上支付订单号作为缴费凭据。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前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在515 9:00-519 17:00期间,下半年116 9:00-1110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中级设《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高级设《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和《论文》3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题目。

2.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3.省直考区和珠海市考区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他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5.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需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六、
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
、证书领取

凡我市报名点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院负责发放。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领取证书省直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考试报名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7年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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