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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集体报名考生申报条件核定编码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06-02    点击数:

珠人考〔2017〕3号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各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进行了调整。为规范我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管理,现就启用集体报名考生申报条件核定编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集体报名考生申报条件核定编码表》自2017年6月5日开始启用。我市职业技能鉴定集体报名考生申报条件核定,以本通知下发的核定编码表为准。

二、负责组织集体申报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珠人考〔2017〕2号)规定,履行指导和初审职责,根据编码表的对应关系认真做好考生申报条件的核定工作。

三、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我市将另行发文对鉴定申报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集体报名考生申报条件核定编

      码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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